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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代誌就發生在上上星期,和家人去吃這家開了十多年麵線店,因為它湯頭口味跟外面的有很大差別,離開時看到他們的名片下方寫著開放加盟電話xxxooo,於是沒多久就跟業主聯絡初問了幾個大方向問題,加盟金18萬(不含裝潢、生財器具、第一次原物料進貨)分三次收簽約時第一次,找到店面跟房東簽約後收第二次,裝潢好生財器具購置好後收第三次,這對一個老人或初創業的新手而言是入門門檻不高的行業(聽說隨便一家加盟飲料店都要佰萬起跳),於是便與業主約見面詳談加盟事宜...


  約在晚上9點多到該店,店裡燈光昏暗沒什麼客人還等了他一會兒,他見到我們後說了一句:確定要簽約嗎?才把合約書拿出來,那是一張一張裸體的Paper,無裝訂無騎縫章非常不正式,並要我自己看合約內容後人便走開準備打烊,隔了20分鐘後回來就各在合約書上簽名蓋章,因為字真的很多燈又暗我還問他有沒有什麼特別要注意的(他說都在合約書裡),最後一張向業主採購的原物料明細,上頭一堆只有名稱沒有售價覺得很怪,於是問他紅燒醬多少錢?他說3萬3!我聽到就嚇傻了怎麼這樣貴,並問他容量及添加量(當然有說沒有懂,這必須會煮麵線才能精算的出那一小包的成本),他就說大約能賺售價的一半而肉圓利潤更好,這樣一聽當然簽下去啊...還猶豫什麼...


   

    隔了兩三天,告知業主找到適合的店面(合約書上有註明開店地點必須經由業主同意),他約我一起看店面位置格局(他認為在巷弄裡不方便停車,建議我在看其他大馬路上的店面),於是又一起看了幾個後我都不是很甲意,還是決定要租一開始的店面(業主說可以)。房子簽約付了2個月押金及下個月房租,房東阿姨給了2星期裝潢時間不收房租,我趕緊告知業主必須立即學習技術並同時裝潢。隔兩天到業主店裡開始訓練速度及醬料調配比例,第二天學習櫃台接單、清理內用桌面及洗碗速度,第三天他說我洗碗動作太慢於是拿了碼表說10分鐘要洗完,後來我在時間內洗好(因他對我們說話口氣像指使員工,我已經有點火了...),我便跟他說:「以後我的店沒人幫不快也會快現在不用學這個」,他被我突然其來的反應牙口無言(畢竟當老闆多年只有命令他人沒人會反抗),當天晚上他Line我店面已租明天要繳第二次6萬。


 

    但接下來也沒學到煮麵線技巧一直都在訓練速度,同時業主找了他配合的裝潢師傅進行規劃估價,我向業主聲明有認識裝潢師傅也讓他一起估價再來決定讓誰做(他說便宜一定用材有差,這我知道但小吃店沒必要投入太多預算在裝潢上啊...),水電、鐵工(遮雨棚)、招牌廠商也要同步進行(2星期很緊急)。他告知隔天早上9:30到直營店學習開店準備工作,結果要我掃地、擦玻璃並分配我今天工作為裝袋、結帳及清潔內用桌面(我真的很像他們新進同仁)。忙到下午越想越不對,於是找業主表明我距離收房租日期越接近(隔天我請的裝潢、水電和招牌都要到店面丈量估價),我已付12萬卻連原物料廠商、麵線配方及肉圓進價...都不知,他才告知肉圓進價一個18元(之前問都只說10幾塊,這也不是業主自己做的是向外面廠商進貨),賣客人35元這與他簽約時說的賺一半利潤根本是欺騙,一碗肉圓加上地瓜醬、電、瓦斯、油鍋的油、碗蓋、蒜蓉醬及香菜等等哪有賺一半,況且麵線利潤更少這樣開店一定賺不了錢,我向業主說明要提高各5元售價他自知理虧而答應(他之前說不行要統一售價)。


   

    回家後,跟略懂法律的朋友提及此事,他對我去做打雜工作忿忿不平,並要我將合約書拍照讓他仔細看看,這一拍不得了才發現合約裡有一條每月要付5000權利金!!!我簽約時還特別問業主有沒有什麼特別要注意的,這等重要的是居然隱瞞(合約三年等於要再付18萬!)。我打電話向業主提問這權利金的用意,並說為何當初沒有逐條說明有欺瞞動機,他居然見笑轉生氣對我大小聲說是我自己沒看清楚,白紙黑字我不看是我自己的問題。與他不歡而掛斷電話後委託朋友向業主申明要解約,因加盟主對我也不信任如此合作對他品牌也有疑慮,於是就順利解約並拿回12萬加盟金(退還那天他什麼話也沒說,直接將錢拿出要我清點,朋友要他在他簽名處旁備註合約終止失效我簽名處也要備註)。而房東阿姨及家人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後(當初業主去店面規劃裝潢時阿姨在場,阿姨事後說為何你開店業主干涉這麼多),非常明理退了2個月押金及房租(當然有包個紅包給阿姨彌補這段時間的損失),如此事情才圓滿落幕...

   

    這次真心感謝2位貴人幫忙,一是懂法律朋友出面調停解除我的危機,倘若魯莽裝潢下去才發覺這種種陷阱,損失更難估計或被蒙在鼓裡當傻子的開店,就變成替別人賺錢工具。另一貴人就是房東阿姨與家人(有些市儈的房東到手的肥羊哪會輕易放過),可以體諒並設身處地為我著想,當初還說開店很忙要來幫忙我之類的,如今雖開不了店卻認識一家都是好人的阿姨,算是災難中意外的收穫這比失去的金錢更珍貴啊~~~


http://www.consumers.org.tw/unit412.aspx?id=1796

 

過來人簽約經驗分享

1.簽約時請業主對合約內容逐條說明,並錄音作為證據。

2.請業主提供原物料進價與供應商聯絡訊息(在未簽約前提出成本與淨利評估是否能獲利)。

3.若合約書落落長業主又說得不清不楚,先別急著簽向對方說明須經合夥人看過內容才能簽,法定最少有3~10天審閱期。

 

 ( 第一張圖是,過年前去三峽祖師爺廟問創業求來的籤詩,籤意為凡是三思而後行,以免後悔而自腦以免惹禍上身。如今看來果真是在告誡我做事前要停、看、聽,有疑問要問清楚才能下決定,幸好有祖師爺保佑沒闖下大禍(跪拜~)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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